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第1938号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和《兽药注册办法》规定,经审查,批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等4家单位申报的禽流感(H9亚型)灭活疫苗(NJ01株)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,现核发《新兽药注册证书》,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、质量标准、说明书和标签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批准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报的犬瘟热活疫苗(CDV-11株)变更注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新兽药注册目录
2.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
3.质量标准、说明书和标签
农业部
2013年5月6日
附件1
新兽药注册目录
新兽药名称 | 研制单位 | 类别 |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| 备注 |
禽流感(H9亚型)灭活疫苗(NJ01株) |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、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| 三类 | (2013)新兽药证字24号 | 注册 |
非泼罗尼 | 金坛市凌云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| 二类 | (2013)新兽药证字25号 | 注册 |
非泼罗尼滴剂 | 金坛市凌云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| 二类 | (2013)新兽药证字26号 | 注册 |
犬瘟热活疫苗(CDV-11株) |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| 三类 | (2010)新兽药证字09号 | 变更注册:增加规格“30头份/瓶”和包装“100瓶/箱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