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创造价值、存在造就未来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兽药注册工作,我局组织修订了《兽药注册办法》,现形成《兽药注册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(附后)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,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:syjyzyxc@agri.gov.cn。
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
2020年7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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